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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全面实现规范化现代化建设
——吴中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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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从2005年7月开始实施,法院、检察院、吴中公安分局、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苏州市吴中区社区矫正对象交接安排事项的通知》,同年11月30日,全区各镇、街道统一举行交接仪式,各司法所从公安派出所接收矫正对象。2006年4月,在长桥街道召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现场会,开始全面实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规范化建设。2007年8月,全面建立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初步实现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现代化建设。截止2008年3月,全区矫正对象在册人数167人,二年多来无一例脱管、漏管,无一例检察建议收监,重新犯罪控制在1%以下,全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25个,共组织开展公益劳动6012人次,开展集中教育6580人次,已初步实现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规范化运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队伍稳定、措施有效,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建设,全力打造坚强有力的网络体系 2005年7月成立了吴中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区政府有关分管领导、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法院、公安、检察院、综治、民政、社保、财政、人事、房管、工商、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司法局基层科(矫正办)具体负责实施。各镇、街道同时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了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工、矫正志愿者和监督人组成的镇、村(社区)、个人的三级矫正工作网络。目前,全区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小组65个,专职社工26人,在册志愿者200人,建成了一个全覆盖、多层次的矫正工作网络体系。 为加强队伍建设,2006年1月,区两办1号文件转发了区司法局《二○○六年度吴中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必须按照10:1比例的标准聘用专职社工,坚持当地政府选人、司法局审核的原则,进行专职社工及矫正工作志愿者的申报审批工作。年初由各乡镇、街道与社工签订合同,再由司法局进行核查,确保专职社工不兼职,非因重大原因不离职,保障队伍稳定。2006年入矫93人,解矫94人,聘用社工23人;2007年入矫85人,解矫93人,聘用社工26人,专职社工平均年龄36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72%。及时组建起这支队伍,意味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也极大地促进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也必将继续保障试点工作取得新的胜利。志愿者的选拔以自愿参与为基础,以品行端正、有一定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且热心社区矫正工作为条件,并吸收了一批退休教师、老干部、法官、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老师等参与,经司法所审核后吸收到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中来,目前有27人。在日常管理中,司法局根据具体业务指导的经验积累,2007年2月形成了《十问十答》,人手一册,系统地整理了相关操作指南,极大地提高了指导能力。同时,这支队伍的培训是全方位的。2007年3月9日,组织全区司法所长召开试点工作专题研讨会,当日下午,又组织社工培训学习工作新流程以及案卷资料的归档和制作。11月26日,组织全区志愿者进行培训。12月5日,组织社工开展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操作技能培训,学习综合管理系统基础数据导入方法和系统操作实务、以及操作要点及应注意事项,历时三天。为了提高管理能力,又将试点工作纳入到司法所业绩考核,充分调动积极性,2006年有18人被评为先进个人,2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2007年又有11人被评为先进个人,4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提升了管理能力。 二、加强基础建设,努力打造优质管理服务载体 2005年8月,区委、区政府专项拨款20万元,启动矫正试点工作的前期建设,为区社区矫正办公室配齐了现代化设施,并建立矫正档案室。2006年4月,各镇、街道也逐步设立办公室、接待室和档案室,部分乡镇还设立了谈心室,并将矫正工作内容,统一格式上墙公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2006年底,全区8个镇(街道)通过达标验收,成为苏州市首批“社区矫正示范镇(街道)”。2007年,在创建省规范化司法所活动中,重点加强了硬件建设、人员配备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规范统一了矫正对象档案资料,补充完善了谈话记录、公益劳动登记等表式。同年8月,建立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区政府落实经费65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为每个乡镇、街道司法所配齐了电脑、打印机和扫描仪等办公硬件设备45台,发放矫正定位手机137部,并保证每年运行经费25万元,实现了试点工作的现代化建设。 我区专职社工的工资报酬实行区、镇两级统筹,区司法局按每人每年补贴6000元的标准一次性核拨到各乡镇街道,另由各镇、街道根据自己财政情况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矫正工作志愿者的交通、通讯补贴,区司法局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年终一次性发放。2006年12月,区财政局与区司法局联合发文,要求每年均按上述标准及时下拨,一次到位。2006年共计发放上述工资补贴225200元,2007年发放263650元,稳定了队伍,实现了经费保障的制度化。 三、加强制度建设,倾力打造充满活力的吴中特色 我区试点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怀下,实现了快落实、快见效。2005年6月苏州市开始实施试点工作,7月我区就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
8月成立矫正办公室,人、财、物到位,就稳妥有序地开展了日常工作。2007年6月全市推广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我区在3个月内即已完成经费落实、设备购置、人员招录、平台启用、手机发放,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我区矫正试点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精心部署下,倾力打造吴中特色,提高工作实效。按照“安全稳定、规范操作、提高质量、形成特色”的总体要求,着力加强了制度建设。2007年下半年,在已有规章制度基础上相继制定了《社区矫正对象会客制度》、《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务工制度》、《社区矫正对象社会救济制度》、《社区矫正定位机使用规则》、《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规则》、《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专用电脑使用规定》等相关制度,形成了完备的制度体系。 我区矫正试点工作努力创新工作方法。在组织建设上,我区率先实现社工的专职配备,后又以区两办文件形式将配备比例提高到10:1的比例,再与财政局联合发文,实现经费保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在队伍建设上,以社会力量充实志愿者队伍,提高社会化程度。在具体矫正方法上,较早地实施了“一对一”帮教和分类管理,在征询评估阶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入矫后出现与评估报告不符情况即予以追究;在入矫阶段合理制订矫正个案,落实分类管理措施,落实志愿者帮教协议。在社会效果上,充分结合司法所日常工作,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建立社区居委会参与评估和帮教基地建设的制度,提高工作实效。在上下联通上,司法局突出指导和管理能力建设,在移动信息平台建设中,半个月时间内完成社工对平台功能的熟练运用,相关配套措施已经到位,目前相关信息已经正确输入,各类矫正信息已经实现自动生成,对矫正对象已经全部实现定位监控,达到了预定的工作目标。 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吴中”的目标,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重点,以点带面,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和保障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各级领导关心支持下,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必将取得更大的成绩。
吴中区社区矫正办
二○○八年四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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