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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无法提请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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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女,1980年出生,精神病患者。2008年6月28日,某电信公司工作人员秦某在赵某家安装宽带时,乘赵某一人在家,对其实施了强暴。后秦某被公安机关逮捕,2008年7月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赵某之父来到吴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希望通过申请法律援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中心工作人员在耐心听取当事人叙述了案情之后,依据国家法律规定作出了具体的解答: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目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法院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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