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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认真做好 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迎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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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城乡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根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考核第四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通知》(苏司通〔2008〕84号)的要求,区司法局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力争顺利通过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考核验收。
一、领导重视,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迎检工作,使迎检工作在组织领导、人员安排、工作开展等方面得到了充分保证。二是专门召开全区司法所长会议,研究布置各项迎检工作。三是邀请市司法局宣传处张建洪处长来我区指导迎检工作。
二、深入基层,切实加强业务指导
一是制定考核细则。根据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区司法局及时下发了迎检通知,专门制定了《吴中区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建档材料参考内容》,对考核标准进行了细化,并统一了档案盒和档案目录的格式。二是加强工作指导。这次迎检工作点多、面广、量大,区司法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申报或命名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逐一进行了工作指导。要求各镇、街道按照检查标准和建档参考内容,整理台帐资料,做好工作汇报,进行自评自查。
三、认真落实,迎检工作取得实效
各镇、街道充分认识迎检准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法治办、司法所、民政办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各村(社区)按照省级标准和区工作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临湖镇湖桥村、香山街道小横山社区、长桥街道龙西社区,台帐分类准确、内容齐全;东山镇陆巷村、金庭镇东河社区,台帐制作精美、管理规范,既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又充分体现了地方特色。通过各个被检村(社区)的工作台帐反映了各村(社区)在自治组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法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工作实效。
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考核验收工作,已进入倒计时,时间十分紧迫,任务十分繁重,各地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的工作精神,保质保量完成了各项考评验收准备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检查组的考评验收。 区法宣办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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