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司法局是市政府管理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上级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
作的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订全市法制宣传计划,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管理和指导全市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148”法律咨询服务,归口管理吴县市法学会。
(四)、管理全市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负责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六)、协调和指导全市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接茬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
(七)、制订全市法学教育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律师、公证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八)、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建设、警务装备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内部财务的审计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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