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恢复重建以来,我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扎根基层,立足本职,不畏困难,积极工作,无私奉献,充分发挥了司法基层工作的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人民调解,即人民调解委员的调解。它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人民调解是社会主义法制的特色,被西方国家誉为“东方一支花”。至目前(2000年上半年)为止,我市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855个,全市人民调解员2610人。
基层法律服务所是依据司法部第59号令《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在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的法律服务组织,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机构。它依照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面向基层的政府机关、群众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以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
基层法律服务所接受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乡镇、街道司法所的委托,协助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按照事业法人体制进行管理和运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基层法律服务所依法自主执业,其执业活动部不受干涉,财产不得侵犯。
基层法律工作者:是符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得规定执业条件,经核准考核登记,领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得人员。
一、负责本镇司法办公室工作;
二、指导和管理法律服务所及协办公证工作;
三、指导和管理全镇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镇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
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六、完成镇政府和市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司法助理工作制度
一、登记制度:处理纠纷和信访,应进行登记,按规定统计上报;
二、会议登记制度:定期召开调解工作会议,学习政治和业务,研究工作,交流经验;
三、评比制度:组织调解委员会,定期开展评比活动,树立标兵,表彰先进;
四、回访制度:对调解的纠纷,要有重点的回访,听取反映,检查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五、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镇领导和市司法局汇报工作,重大疑难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三)司法助理纪律
一、不得私立章法;
二、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三、不得对当事人施行或变相施行处罚;
四、不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
五、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六、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四)基层司法文明服务公约
一、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二、举止文明,热情服务;
三、注重调查,实事求是;
四、有问必答,有难必帮;
五、敬业爱岗,优质高效; 六、清正廉洁,不谋私利;
七、方便群众,尊重群众; 八、公开办事,统一收费;
九、团结协作,恪守道德; 十、为民服务,甘当公仆;
| 镇 名 | 司法助理 | 电 话 | 镇 名 | 司法助理 | 电 话 |
| 用 直 | 汤金泉 | 5043148 | 龙西街道 | 顾 明 | 5632822 |
| 车 坊 | 陈志文 | 5911905 | 东 渚 | 喻小毛 | 6892973 |
| 郭 巷 | 陈建新 | 5961817 | 光 福 | 陈兴福 | 6233069 |
| 长 桥 | 张金根 | 5257930 | 镇 湖 | 郁定军 | 6911595 |
| 越 溪 | 赵惠荣 | 6551507 | 太 湖 | 王英康 | 6931504 |
| 藏 书 | 钱建荣 | 6245148 | 东 山 | 朱伟东 | 6391148 |
| 胥 口 | 全金男 | 6211735 | 西 山 | 韩永刚 | 6279562 |
| 木 渎 | 华火泉 | 6266621 | 度假区 | 俞炳根 | 6211048 |
| 横 泾 | 周根泉 | 6201104 | 开发区 | 周福康 | 5251813 |
| 浦 庄 | 王金火 | 6531885 | 苏苑街道 | 许详武 | 5251773 |
| 渡 村 | 陆伟鸣 | 6291141 | 月浜街道 | 郁文明 | 5617411 |